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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學生證上的照片是大二時後拍的,

還記得那天的一些瑣事,

 

雨天,

是屋哩飽騎車帶我去照的,在宵夜街上的某一間拍照的店,

穿了一件算是藍綠色的長袖衣服,現在也還有在穿,

髮型是我留了三年了齊瀏海頭。

 

身邊的朋友很喜歡交換看學生證照片,

看了幾次大家都會說以前看起來就是school girl,很乖很無聊的樣子,

或是說不像我,現在的我比較好看還什麼的,

我自己就認真地看了那張照片,

然後就多愁善感的說,我很想回到那時候。

 

那時候遇到的人事物跟自己。

就困在那些日子也很快活吧,這樣想的。

 

這學期修了電影的課程,有一堂課跟攝影有關,

讀到的理論是,在按下快門那瞬間,攝影或是照相這回事在很多方面跟死亡是有關的。

 

Strictly speaking, the person who has been photographed-not the total person, who is an effect of time, is dead:

dead of having been seen. 

 

其實說起來很有道理但也很恐怖,好像照的每張照片其實都是遺照,弔念那個死去的瞬間。

有時候這樣想想我就不太想拍照了,好像自己是在做某件不好的事。

 

++++++++++

 

昨天去whitechapel 吃了印度菜,

後來我就想到這是開膛手傑克作案的地點,

回來後上網查了一下,發現竟然有以這個為主的旅遊,

 

" On the trail of JACK THE RIPPER... Dare you walk into his shadow?"

 

好可怕又有點有趣的樣子,網站做得陰森森這樣,字體用那麼多血滴狀的感覺,

我可能犯罪心理看太多了,但畢竟是個這麼有名的殺手耶,真的蠻想去看看的,

但這種事我實在是開不了口邀別人一起去...

 

++++

 

 

今天晚上要去吃飯前在跟撥撥講電話聊天,

一時興起就讓他跟我的外國室友講個話,

結果撥撥後來竟然跟人家說: May I talk to my friend?

哈哈哈哈哈哈哈

撥撥也太好笑了。

 

果真跟飽飽說的一樣可以穿梭陰陽。哈

 

++++

 

 

今天跟我同期們聊天互表好開心喔,

愛你們耶真的,

尤其又在這裡遇到一些很煩的事的時候。

 

我也不想要煩。

想要一顆平常心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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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val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